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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将推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09-12-07 00:00:00
    为了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今年底明年初,我市将在部分乡镇试点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等工作。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的。
  据了解,各级人民银行将依托各自的业务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各地辖区内农户、农村合作专业组织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要求在80%以上。
  在刚刚下发的《关于推进温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等方面,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的客户予以限制。对恶意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客户,将采取相关措施制约其失信行为。
  根据计划,2011年开始,档案建立和评定工作将全面推开,各地同时还将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信用乡(镇)、信用村可优先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享受政府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也将与各地信用评价状况挂钩,重点向农户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