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建设市场监管体制,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嘉定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建交委、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于2009年组织实施了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制定了《嘉定区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行办法》,对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提示、查询以及制度的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数据库,对工程在建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汇总记录,包括行贿、违法分包、重大安全事故、串标、超越资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实行联席会议审议制度,上半年已审议确定了第一批列入名单的24家企业名单(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自2009年8月27日该监管平台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嘉定区内凡涉及财政投融资的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进行不良行为查询。在评标开始前,由招投标监管人员负责当众输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与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库进行自动比对,并将比对结果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至8月底,共实施项目查询32个,企业200余家次,发现并排除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8家次,涉及5个项目。这一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规成本,对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腐败行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为创造一个公平、公开、诚信的建设工程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阶段,嘉定区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拓展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使平台成为预防工程腐败的重要抓手,全面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