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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全国首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更新时间:2009-09-16 00:00:00

    武汉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推广“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对认定的全市600家商品交易市场实行信用等级监管,其中120个“失信”市场将被工商部门“特别关注”。

     这套监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采集、记录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包括商品质量、合同履约、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等22个项目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市场划分为A、B、C、D四类,分别表示为“信用优良”、“信用稳定”、“信用低下”、“信用丧失”。

    目前,全市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626家,已完成信息录入600家,完成信用指标采集591家,其中初步认定为A类的有101家,B类的有323家,C类的有47家,D类的有120家。

    与此同时,市场经营户也将被分为一、二、三、四个星级等次,消费者对商家的信用一目了然。

    市工商局局长吴清表示,将对“守信”市场和经营户降低巡查频率,而对“失信”市场和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分类结果及记录信息。

    据了解,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建设商业文明的重大举措。国家工商总局去年首次提出建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我市被列为全国17个试点城市之一。全市工商系统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尝试,先后推出了全省首个“12315”三方视频通话平台,建立了保证金约束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