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民守信意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人民银行正在大力推动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其目的就是解决信用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约束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防范信用风险,促进社会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但由于个人征信建设在基层属起步阶段,个人征信中存在的几个“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一、认知瓶颈
目前大部分居民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出于长远考虑和传统观念,自助储备子女教育金、养老保险、攒钱购房等,信用消费的很少。同时,由于个人征信在基层起步较晚,且缺乏具体的政策指导和有效的宣传,大部分居民对个人征信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征信制度只是听说而已。片面地将信用误解为简单的诚实,处在信用意识启蒙和初建阶段的人群极易混淆信用概念。
二、资源瓶颈
在现行信用实践中,绝大多数居民能够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件主要有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个人档案和个人财产证明等。这些证件仅能证明个人的自然状况,并不能反映个人收入的来源及可靠性,更不能反映个人债权、债务状况及信誉状况。商业银行的个人基本账户制度等形式,虽然为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准备了条件,但各行业出于自身工作需要组建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独立且标准各异,致使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源分散,信息整合难度大、成本高、使用价值有限。
三、法律瓶颈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个人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保存、整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着法律盲区,征信操作及其实践创新往往因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而被搁置。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已成为征信体系建设的一道难题。其他诸如个人隐私如何保护、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严重困扰着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实践。
四、功效瓶颈
正在建立的征信体系,通过长期保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能使守信者得奖励,失信者遭惩戒,是约束企业和个人重合同、守信用的基础。然而,多年来国有银行的垄断经营给贷户造成信用观念的误导,信誉良好的信贷记录并没有成为效率和信贷激励的砝码。诚然,信用体系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一条便是忽视信用功效在资金分配效率中的作用。因此,克服这一弊端,建立信用功效机制,让每一个信用个体能够切身感受到信用的好处,从而使培养信用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为。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