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大兴安岭地区 转变政府职能 规范行政行为 提高社会信用 强化队伍建设

更新时间:2009-04-07 00:00:00

    日前,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召开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动员大会。地委副书记刘文波在会上强调,优化发展环境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必须振奋精神,迅速行动,切实投入到新一轮的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年各项工作中来。
    
    大兴安岭地区领导李廷祥、张立君、刘睦终、赵明、吴玉波、钟志林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张立君主持。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刘睦终在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2008年地林直、中省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的决定》;行署副专员吴玉波宣读了《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总结回顾2008年大兴安岭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时,刘文波说,地委强力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立足实际,着力解决经济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区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民生问题进一步改善,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现状仍存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思想观念陈旧、缺乏钻研政策能力、部门利益和衙门作风没有根本转变、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以及抓优化环境不够主动等差距。地委决定在2009年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是: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主题,以解决执法不公、违规执法为重点,以构筑诚信兴安为基础,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有效解决“中梗阻”和行政不作为问题,坚决遏制弄权勒索、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畅通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道路交通乱设卡、乱检查、乱罚款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使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有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努力营造安商、亲商、扶商、护商的发展环境。
   
    刘文波强调,实现“深入年”目标任务,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速转变政府职能。各地、各单位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定改革,深化行政事业收费改革,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快捷、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服务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要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规范部门职能,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要继续大力推进交通环境建设,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缓解交通瓶颈、有利于林区物流畅通、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交通环境。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企事业单位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我区将加快建立诚信评估体系,为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定期在网上公布企业的信用情况,使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得到实惠,使不讲信用的企业难以立足。努力做到政府讲公信、企业和公民讲信誉,靠诚信凝聚商气、提升人气,汇集兴旺之气。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把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企业、群众举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过错责任追究、末位淘汰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文明行政;要把“深入年”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学习提高、查找问题、整章建制各个环节的工作。
   
    就如何开展好200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年”活动的专项工作,地委宣传部等七个部门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