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价格服务进商家”活动,福州市物价部门在推动普及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活动,把“明码实价”打造成价格诚信的金字招牌。从2005年初首家“明码实价示范店”授牌至今,培育了包括茶叶、百货、家具、药品、珠宝、眼镜、婚纱摄影等行业60家“明码实价示范店”和“明码实价店”。评出11家“价格诚信单位”,其中4家获省级“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福州市物价部门还逐步建立健全了“物价员”“收费员”“监督员”制度,在全市各大中型商业企业、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社会公共服务企业,配备了专(兼)职物价员(收费员),负责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工作;并通过公开聘请的方式,向社会聘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物价工作的群众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价格工作提出建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