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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建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

更新时间:2009-02-26 00:00:00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该市将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延期交房、销售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据悉,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该市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延期交房、销售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办法,把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细化、量化,定期考评,将每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绩记录在信用档案中,评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制定奖惩措施,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同时,加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完善住宅小区的道路、绿化、公厕、垃圾台和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创造条件,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此外,该市还将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既要做到诚信售房、守法卖房,让群众买放心房,又要做好市场预测和产品定位,积极开展商品房营销宣传,协助商业银行做好商品房消费贷款,促进商品房销售,扩大市场需求规模。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