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政府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大连市房地产诚信网管理办法日前颁行,以预防和遏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大连市房地产诚信网主要内容是对从事房地产市场开发的企业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进行记录,并予以社会公示。
据悉,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从事房地产市场开发的企业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其记录的主要内容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中的不良行为标准予以记录、管理。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将根据被曝光单位对不良行为的整改情况,调整其信息公布期限。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大连市政府成立了大连市房地产诚信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军担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连市房地产诚信网的全面管理,负责对该网的技术支持和该项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来源: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