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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让失信者在业内无立足之地

更新时间:2008-12-29 00:00:00
    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信息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等制度。今后,行业中极少数不讲诚信者将被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所抛弃,广大市民能够享受到更放心、更优质的房产中介服务。
   自2006年9月起,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开展了“诚信为本、信誉至上”教育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已有信义、太平洋和九间伴等近二十家企业的两千多名从业人员先后参加了教育。通过“听一次课、进行一次开卷考、签一份诚信从业承诺书、发一张诚信教育证书”的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受到试点单位领导和员工的欢迎。对已接受教育并合格的从业人员,协会为其发放了具有唯一编号的《诚信教育证书》,并将这些人员的信息输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协会决定自本月起在整个行业中扩大“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教育面,全面推广并落实到各会员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不诚信记录经过申报和审定两道程序。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业人员因不诚信行为给企业、消费者或行业造成损害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填写《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诚信记录表》,如实反映“不诚信事实及处理情况”,个人认可、单位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后送协会秘书处。协会成立“从业人员不诚信记录”审定小组,由协会分管领导、有关人力资源和法律事务专业人员等共同组成。同时,对房管局、工商局、消保委、媒体和信访等方面反映的从业人员不诚信行为进行调查审定。经申报和审定后,不诚信记录将输入协会的从业人员信息库和诚信档案中,严重者进入黑名单。

   企业新招聘员工时可到协会查询相关信息。据笔者了解,凡已向协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并实施“诚信为本、信誉至上”教育的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可到协会秘书处免费查阅所招员工是否有不诚信的记录。此举将有效杜绝过去企业之间信息不沟通、个别不诚信经纪人被第一家单位解聘后又成功到第二家单位应聘的漏洞,使个别“害群之马”在业内无立足之地。对于持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协会有权将其不诚信事实向发证单位通报,以便发证单位按规定处理。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诚信行业由诚信企业组成,诚信企业由诚信员工组成。行业协会以此项工作为抓手,将有效确立从业人员坚持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市场行为,鼓励从业人员诚信执业,促进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据悉,明年协会还将在此项工作的基础上,酝酿并推行诚信经纪人星级服务制度,建设一支合格的、优秀的、企业信任、顾客信赖、有良好信誉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队伍,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