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建委将继续加强“防欠”机制建设。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畅通拖欠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及时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予以通报、公示和曝光。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检查,严禁带资承包;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引导其通过经济的、法律的途径解决拖欠问题。同时,加大推行工程担保、保险的力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