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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更新时间:2008-08-26 00:00:0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自8月20日起至12月30日联合开展200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此次评定对象范围为:凡在海南省办理税务登记的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和旅店、旅游业。
    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从高到低设置A、B、C、D四个等级。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评定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来源:海口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