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用办、市诚信企业促进会8月8日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书全文如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的“立业之本、兴业之道”,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倡导依法诚信经营,推进“信用温州”建设,在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同时也是温州市第七个“诚信日”到来之际,市信用办和市诚信企业促进会向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出诚信经营倡议:
一、不断强化诚信意识。把诚信建设列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把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自律和企业信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信用形象。
二、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质量和品牌,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加强企业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提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竞争秩序。市场交易活动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以优取胜,以信取胜;反对欺行霸市,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虚假、不欺诈,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守合同、重信用,言必行、行必果。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及时缴纳各种税费。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努力争做诚信楷模。爱岗敬业,从我做起,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新风尚,争做诚信经营的表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诚信形象。
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经济、环境和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热心公益事业,真情回报社会。并自觉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监督。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