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市之本、兴市之基”。16日上午,昆明市召开信用体系建设暨诚信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全市上下切实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在会上要求,构建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昆明,为现代新昆明建设营造优质信用环境。据悉,我市将以政府信用
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从今年开始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到2012年基本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做到“政府讲公信、企业讲守信、公民讲互信”。
国际惯例:人均GDP1000美元构筑诚信体系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信用活动的规模和结构,与经济增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仇和在会上列举了一系列数据:据资料统计,人均 GDP在300至500美元之间,信用被视作可有可无;在500至1000美元之间,信用会被大肆破坏;在1000至3000美元之间信用开始构建;在 3000至5000美元之间,信用进入重组阶段;而超过5000美元,则进入信用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信用建设进入良性循环阶段。昆明2007年人均 GDP已超过3000美元,开始进入信用重组阶段。 “人均1000美元就应该构建信用体系、建立诚信社会,而我们到了人均3000美元才开这个会,滞后了两个阶段。”仇和说。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失落会导致地区没落。”仇和强调,打造“诚信昆明”,是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发展软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当务之急,是顺应发展时势、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必须加快建立接轨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云南特征、具有昆明特色的信用体系,让诚信成为昆明企业的品牌、政府的规范和社会的风气。
工作重点:商务、政务、个人诚信
“商务诚信是重点,政务诚信是先导,个人诚信是基础。”仇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诚信昆明”建设各项工作。
重点一:以商务诚信建设为着重点,提高企业信用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系统、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引导企业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使信用管理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分配等各个领域,渗透到产品的质量、商标、广告、营销等各个环节。
重点二: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增强政府公信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用责任制度和行政失信行为追究制度。
重点三:以个人诚信建设为攻坚点,提升社会诚信度。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从特许行业从业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体工商业者入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调查和报告制度,通过个人行为规范、引导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者自觉重信用、守承诺。
关键环节:法规、信息、服务
仇和强调,打造“诚信昆明”,必须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诚信文化建设为支撑。当前,要全面加快信用制度和法规、信息数据库、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
环节一:法规先行,完善信用法规体系。探索建立健全由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组成的结构协调、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信用法规体系。
环节二:整合资源,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快推进“诚信昆明”网站、政府信用数据库、企业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数据库“一网三库”建设,完善网上诚信记录。将三个数据库的信息整合到“诚信昆明”网站。凡是可公开的信用信息都依法公开,发挥数据库与信息网1+1>2的放大效应。
环节三:市场运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运用。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行业管理等工作中,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相应制度安排,扩大信用产品的应用面、使用量、比例数。信用信息集中的银行、保险、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将信用与相关业务联系起来,促进信用产品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监督管理:守信受益、失信受损
“徒法不足以自行。”仇和强调,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利益导向和失信惩戒,使各类信用主体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不敢失信。
第一,严格监督管理,健全约束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检查网络。不给失信者有可乘之机,不给失信者留藏身之处。第二,强化利益导向,倡导诚实守信。通过构建诚信评价制度、诚信奖惩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利益机制。第三,严肃失信惩戒,查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行政性、社会性、市场性惩戒机制,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方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的好坏,在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对失信行为依法披露和曝光,把失信者对交易对象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久受制”。
仇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诚信建设的带头人,着力构建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治理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度、企业的美誉度、个人的信誉度,努力做到政府讲公信、企业讲守信、公民讲互信,让失信者在昆明大地上无机可乘、无法立足。
实施步骤:“三步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昆明市委副书记、昆明市长张祖林安排部署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三步走”:2008年,完成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商务、建设、劳动保障、法院、公安等系统和五华区、石林县、嵩明县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初步形成政府、企业、个人信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2009年,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所发展,企业信用管理不断加强,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全社会信用意识显著增强;到2012年,信用规章制度更加健全,信用市场健康发展,信用服务规范有序,社会信誉度全面提高,全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来源: 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