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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版”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全国推行

更新时间:2008-07-11 00:00:00

    记者近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该局研究起草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采集表》等有关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并已在全国推行。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市场监管标准将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执行。对于A类市场,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B类市场,则至少每季度进行1至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而C类市场,将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和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至于D类市场,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将被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 
  据了解,今年年初,根据省工商局安排,佛山市成为全省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唯一示范点。市政府还设立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工商的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