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诚信系统,包括政府、企业、个人的诚信信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目前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全面开展阶段——信用立法上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个人信用管理办法》将陆续出台,包括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民政、建设、劳动、海关等部门在内的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一期工程已完成了信用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同时,包括省公安、法院、科技、卫生、教育、环保、药监、中小企业等部门和沈阳、锦州、盘锦三市在内的二期工程已初见成效,三期工程也正在建设之中。
对此,市政府已于去年6月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成立了抚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市信息中心为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的建设单位,制定了《抚顺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完成了《抚顺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的项目申请》,该项工作已获得了省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将抚顺列为全省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第三批重点城市。有关人员参加了省里统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并取得了国家级的信用管理师证书。同时,有关单位还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信用管理人员。制定了《抚顺市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在技术力量、业务学习、办公场所、平台设备、基础工作、使用管理等方而做了大量工作。至此,抚顺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
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先政府主导,后市场化运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政府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计划用2—3年的时间,基本建战覆盖全市的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并且按照这个规划,我市下一阶段的工作明确了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工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广泛开展对信用上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等六项工作重点。
来源:中国抚顺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