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经上海市统计局核准,现就2007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08年3月25日前。
二、报送方式:分别以书面(邮寄、快递)和电子文档(Email)的形式报送统计资料各一份;也可以使用市征信办统一定制的数字证书登录上海诚信网(http://www.shcredit.gov.cn)报送统计资料电子文档一份。
三、统计报表、指标解释见附件《信用服务统计报表制度》,也可在上海诚信网下载。
逾期不报送的,将按《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刘洋 郑理莹
联系电话:61122804 61123237
Email:yliu@shangha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