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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的函

更新时间:2021-07-15 11:45:31

关于提醒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的函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水平和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会员单位须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遵守信用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带头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禁以信用修复之名招摇撞骗、在线兜售信用评级证书、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有关违法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开设涉嫌欺诈信息预警专栏,公开曝光信用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预警,并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提醒。

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