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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北京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3 11:01:0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北京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的通知

京经信发〔201927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公开遴选北京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0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京发〔201818)和《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京社信联办发〔201813号),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现开展北京信用联合决策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主要目标

  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信用咨询第三方机构,参与北京信用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和论证工作。发挥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优化完善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咨询工作机制,推进决策咨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支撑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

02

遴选条件

(一)在全国社会信用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咨询机构、大学和研究院所、信用公司等社会第三方机构。

(二)综合考虑遴选机构的行业地位、业务专长、专家队伍,以及机构完善的公司治理与良好的行业口碑,在信用立法、联合奖惩、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修复、信用平台建设、行业信用应用、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知识和实践积累。

(三)具有一批经验丰富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四)申请机构和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记录。

03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具体程序

1. 申报。预申请机构填写《联合决策咨询机构申请表》(附件1),于20194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联系邮箱,并将盖章原件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2. 评选。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入选名单将通过“信用北京”网站向全社会给予公示。

3. 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向入选机构颁发证书,时间为1年。

(二)职责要求

1.参与北京市社会信用领域相关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的咨询论证。参与编制、讨论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参与北京市信用立法、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体系、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工作,全年参加此类活动不少于3次。

3. 参与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相关领域调查研究工作,全年提供政策建议、前沿动态、政策分析和建议报告不少于3篇。

() 绩效管理

实行年度评估的末位淘汰机制。根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3),每年年底对机构工作情况进评价,不合格的将给予淘汰。

联系人:王谢

电话:010-55578462

邮箱:wangxie@bjeit.gov.cn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

来源:信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