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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优秀联络员评比标准

更新时间:2017-04-27 00:00:00

为表彰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的联络员,协会每年开始开展年度优秀联络员评选工作。

一、优秀联络员的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2.在协会与本单位间发挥良好的沟通作用,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收集、整理、变更各类信息,及时反馈本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每年提示本单位按时进行注册和交纳会费,协调组织本单位参与协会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办工作。

4.积极组织向协会刊物投稿,反映本单位开展国内外活动、推动企业进步等信息。

二、优秀联络员的产生

1、优秀联络员的表彰活动每年一次,比例不超过会员和观察总数的10%。

2、优秀联络员的产生首先由各单位自行推荐,由秘书处审核,报请理事会批准,最终评选出优秀联络员。

三、表彰形式

优秀联络员名单在协会期刊和网站公告、颁发优秀会员单位联络员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