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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5-05-27 00:00:00

  

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5是全面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年。围绕国家规划纲要落实和市委、市政府《意见》要求,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科创中心建设和自贸试验区扩区为契机,按照“三个统一”的工作导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向市信用平台统一归集、统一建立市信用平台查询服务窗口),依托数据、行为、应用清单,加强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三清单”、“三阶段”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营造宽严有序的市场监管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全面拓展信用服务渠道与内涵,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支撑并服务于企业创新。
一、加强信用体系规划与制度建设
总结梳理2013-2015年工作难点和问题,研究形成十二五工作思路与任务举措,完成《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开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评估, 制定发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发布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2015版)及相关地方标准。配合市人大开展地方信用立法调研。各部门、各区县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细化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信用产品使用、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联动奖惩,形成政府部门查询使用信用信息、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制度安排。
二、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市信用平台建设
继续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强化与市法人库、市人口库的合作,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围绕特定人群管理、重点领域应用等需求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提高数据归集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加强市信用平台子平台建设,拓展数据归集范围。鼓励郊区县和市中心偏远区建设市信用平台服务窗口,满足市民和企业服务需求。完善平台服务产品、服务模式,健全制度规范,拓展在线服务渠道,提升综合服务能效。积极开展市信用平台政府应用和社会应用培训。推进市信用平台发展规划、信息查询使用规则、信用服务安全保障体系、个人负面清单评价模型等应用研究。编制发布市信用平台年度运行报告。推动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试点示范
进一步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不断完善“三清单”、“三阶段”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尽快将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成果向各区县、各部门复制推广。深入推进市级部门应用示范,以各部门应用清单的落实为抓手,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示范应用,继续在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产业结构调整等公共资源分配中试点查询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预付费服务等市场监管工作,试点加强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监管,显著降低守信者的被监管成本;围绕违法建筑等城市顽症治理需求,推动横向部门和社会的应用,强化联动惩戒。扩大区县应用试点,围绕拓展应用领域、夯实数据基础、实现平台对接的要求,实现数据、行为、应用清单编制全覆盖,促进信用信息归集正常化、信用信息使用常态化,形成一批全过程信用管理的典型成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强化市场应用,深入开展市信用平台查询终端试点,使信用服务机构能够快捷、规范地获取平台数据,满足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对公共信用信息的需求;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合作,结合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研发符合市场需求、体现机构特色的信用服务产品,主动对接支持城市经济社会运行发展中的各类信用需求,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发展信用交易、防范信用风险。
四、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创新发展
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依托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启动信用服务机构名录管理,完善机构综合排名制度,加强信用产品、服务质量评估。举办互联网金融风控论坛,将互联网征信、大数据征信等新兴业态纳入信用服务行业统计范围,编制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发展,更大范围集聚“产学研用资”等各类资源,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引入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开发新产品、形成新业态,推动信用服务与各行各业的跨界融合,发挥信用服务对“四新”经济发展的助力作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园区、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市场主体线上和线下交易信息、金融信息、评价信息的记录、共享和应用,发挥信用在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消费等领域的支撑作用。
五、广泛营造“诚信上海”社会氛围
组织、发动法人和市民参与201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全市法人和市民在线免费提供一次信用查询报告”,引导市民和企业查询和关注自身信用状况。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上海大讲堂”和“信用平台走进”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上海诚信网”、微信服务号、APP、电子简报等宣传载体建设,加大各类公共媒体对信用制度、信用记录应用和信用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结合继续教育,继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培训。全面落实长三角信用合作专题组各项年度任务,开展长三角重点领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在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试点应用,配合并支持安徽省举办“信用长三角第四届高层论坛”。
六、健全机制加强保障
完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议事协调、信息交流和考核评估等制度机制,夯实联席会议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修订发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本市各类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产品研发创新和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各区县要安排专门资金,保障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设、流程再造、使用信用产品等工作。
 
 
 
 
 
 
 
 

2015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市征信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
发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分工,完善议事协调、信息交流和考核评估等制度机制,夯实市信用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市征信办、市考核办
3
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和范围,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高数据归集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完善平台服务产品、服务模式,健全制度规范,拓展在线服务渠道,开展政府应用和社会应用培训,提升综合服务能效。推进市信用平台发展规划、信息查询使用规则、信用服务安全保障体系、个人负面清单评价模型等应用研究。编制发布平台年度运行报告。推动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市征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中心
4
推进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建设和完善,推进行政部门掌握的与法人相关的信用信息向法人库归集、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现登记类、资质类法人信息全覆盖,监管类信息基本覆盖,保障市法人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的稳定、畅通。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相关部门
5
推进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完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各政府部门掌握的与自然人相关的信用信息,包括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实有人口库归集、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现登记类、资质类信息全覆盖,监管类信息基本覆盖,保障实有人口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的稳定、畅通。
市公安局、市人口办、相关部门
6
配合市人大开展地方信用立法调研。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
7
完成《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
市经济信息化委
8
编制、发布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2015版)及相关地方标准。
市征信办、市质量技监局、相关部门
9
制定发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部门
10
开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评估,细化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信用产品使用、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联动奖惩,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制度安排。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各部门、各区县
11
推进市政府2015年信用实事项目工作,依托政府、社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力量,广泛发动动员,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引导市民和企业查询自身信用报告。
市征信办、各部门、各区县
12
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典型应用,完善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子平台,加强对市场主体各类信息的及时归集和动态评估,以自贸试验区扩区为契机,夯实“三清单”、“三阶段”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在各有关部门的深度应用,支持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市场化应用,鼓励开展国际合作。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征信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3
修订发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本市各类信用相关制度建设、信用产品研发创新、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以及信用管理教育培训。开展2015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助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县
14
深入推进市级部门应用示范,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示范应用,继续在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产业结构调整等公共资源分配中试点查询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市征信办、各部门
15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合作,与市信用平台等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推广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使用,为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发展信用交易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市场主体积极运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市场形象。促进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市征信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部门、各区县
16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鼓励信用服务机构适应中小企业、特别是“四新”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开发信用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融资、发展信用交易。
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17
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开展长三角重点领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在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试点应用,深化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互认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全面落实长三角信用合作专题组各项年度任务,配合并支持安徽省举办“信用长三角第四届高层论坛”。
市征信办
18
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依托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启动信用服务机构名录管理,完善机构综合排名制度,加强信用产品、服务质量评估,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信用管理师培训,举办互联网金融风控论坛,将互联网征信、大数据征信等新兴业态纳入信用服务行业统计范围,编制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市征信办、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19
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发展,筹备建立市信用协会,推动信用服务与各行各业的跨界融合。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园区、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市场主体线上和线下交易信息、金融信息、评价信息的记录、共享和应用,发挥信用在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消费等领域的支撑作用。
市征信办、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20
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上海大讲堂”和“信用平台走进”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上海诚信网”、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APP、电子简报等宣传载体建设,加大各类公共媒体对信用制度、信用记录应用和信用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褒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结合继续教育,继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培训。
市征信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各部门、各区县
21
在总结深化建筑市场使用信用产品试点基础上,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产品应用的法规体系,出台《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规范》,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环节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并对机构准入、应用范围、程序做出具体要求。制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设工程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将工商、质量技监、税务、政府采购、检察、监察等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纳入联动奖惩范围。以失信信息作为处罚裁量和加强企业监管的依据之一,按照信用情况对企业在承接项目、资质管理、现场监督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制订《建设市场管理“一票否决”行为目录》,对存在目录所列失信行为的企业,规定时限内在资质申请、项目投标、企业评奖、出省承接任务等环节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记录标准及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规范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和使用。完善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与法人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加大信用信息向社会、向信用服务机构披露的力度。
市建设管理委
22
落实“三个清单”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内部操作流程,做到分工协作,配合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标准?一。整合水运行业企业诚信考核信息,推动水运行业对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协助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深化出租车、驾培、省际客运、道路危运三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水运行业诚信考评联动机制。
市交通委
23
扩大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和领域覆盖面。改进、完善安全生产信用评级、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等制度,定期公布企业失信行为和惩戒信息,发挥信用管理的杠杆作用。整合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和监管等信用管理信息。加快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市公安、环保、交通、金融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实施信用管理。增强信用激励、约束力度。整合、规范现有职业健康、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信用管理等系统,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制定《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研究修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实施信用管理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市安监局
24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和信息共享,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防保障体系。继续加大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信息的输入输出与联合惩戒,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探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机制。完善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制度,修订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加强制度的宣贯和实施。积极推进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和责任落实机制。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推进质量不合格药品招标采购的“一票否决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推进婴幼儿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将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推广到行政审批、项目招标、金融服务等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和信用保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下沉,明确基层监督所监管信用建设的职责,通过网格化大联动、大联勤平台归集其他职能部门和街道政府有关食品药品经营生产失信信息。加强与外省市合作,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的区域信息化合作与共享。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诚信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知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25
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帮扶指导力度,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加强政府部门联动机制建设,依托大质量工作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加强与行业组织的工作交流,加强对行业的行政指导,帮助和推动行业组织完善自律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引?,以“质量月”等为载体,开展质量信用宣传教育活动。
市质量技监局
26
以自贸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为依据,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企业在规定时间通过市工商局网站报送的年度报告(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通过登记的住所(营业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研究探索企业年报抽查制度,推动构建以工商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研究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企业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市工商局
27
在总结深化国控重点企业环境信用建设试点基础上,制定《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记录办法》、《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在环境违法“黑名单”基础上,扩大环境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共享范围。强化环境信用信息的应用,对不履行环评手续、环保行政决定和违反“告知承诺”的企业,与建设、规划土地、工商、财政等11个部门实施联动惩戒;对环境信用不良的企业,在信贷、上市环保核查、评奖评优、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予以制约;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优先安排使用排污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分等激励机制。强化信用分类监管,修订完善环境监察和监测规范,根据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调整执法监察、监测频率。结合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的制定,在事关环境安全、环境市场准入许可事项审核过程中,将安监、工商、经信委等部门信息作为环境安全管理和行政许可审批把关的依据;进一步发挥环保信用信息在绿色信贷、上市环保核查、企业评奖和评优等工作的把关作用;初步形成《上海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指导意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研究。
市环保局
28
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应用和子平台建设试点,配合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整合投诉举报信息、公众评议信息、多部门综合监管信息等,科学建模并在上海社会组织网站标注;在承接政府职能、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招投标等环节将社会组织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加强管理综合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引入机制,积极探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确保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准确、安全、正当使用。加大诚实申报经济状况的宣传力度,配合市房管局开展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虚报瞒报经济状况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的试点工作。提高婚介管理者和从业者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执业上岗培训班和高级婚恋顾问培训工作;加大学习、宣传、执行《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力度,完善上海市福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发布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信息和奖惩实施情况。加强本市殡葬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诚信殡葬单位、诚信中介创建活动,加大殡葬改革和诚信殡葬的宣传力度,发挥殡葬行业协会行业监管作用。
市民政局(市社团局)
29
在总结深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试点基础上,完善将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结合的制度。完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标准,加强信用档案建设并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加强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充分使用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大不诚信记录公开力度,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失信受限”机制,对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及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供应商,三年内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存在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在评审中给予扣分。完善适用于政府采购领域的信用产品标准,规范流程,逐步扩大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区县政府采购中心使用信用报告的范围。
市财政局
30
制定出台《上海市公务员行为规范》,以规范约束本市公务员行政行为。制定《上海市公务员考录诚信信息记录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员考录失信行为具体情形及处理办法。将公务员诚信列为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必修课;举办处级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培训班,安排公务员诚信内容。加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诚信管理。
市公务员局
31
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新机制,建立完善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收集办法、价格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健全价格创新单位创建的新机制、新规则;进一步完善价格信用数据库,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定期开展价格诚信评选活动,运用政策宣传会、提醒告诫、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大价格诚信宣传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32
建立完善商务诚信信息共享和惩处机制,推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行政处罚等信息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信用查询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做好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酒类管理子平台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以红星美凯龙、大众点评、齐家网等平台企业为重点,试点建立商务诚信档案,建立企业商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商务诚信信息的市场化运用;鼓励和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业保理企业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以应收账款为核心的企业信用交易记录,完善企业交易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单用途预付卡协会等行业组织探索建立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会员企业诚信档案;健全商业保理行业协同监管机制,搭建商业保理行业企业与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对接平台,积极推进商务信用经济发展;加强商务诚信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营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
市商务委
33
建立上海市学生诚信体系,有效杜绝学历造假,化解学生考试作弊、论文抄袭、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不良现象。协助学校建立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戒为一体的学生诚信教育管理体系,建立学校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大投入,开展学校诚信教育专项课题研究;规划大中小学诚信教育,明确诚信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努力拓展教育途径,采用多种方式对不同学生主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教育;做到“教育诚信”,引导学校在收费、评估检查、师生评优评先、学术研究、教学等方面遵守诚信原则,引导教职工言传身教;在学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的考评指标体系和社会责任报告指标体系中将学校诚信作为核心指标和主要内容,并在社会责任报告评估和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评估检查中作为重要内容。支持信用学科建设,支持信用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国内外学术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开展信用基础性、前瞻性、实用性研究;提升与信用管理行业的产学融合,通过联合组织编写教材、开发教学软件、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实践平台等渠道,探索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办学的模式,引导学生在毕业后积极投身该领域的工作。推动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建立涉及1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信用档案制度,逐步扩大到所有行政执法事项。与其他政府部门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定期共享制度,如在非学历办学管理领域与工商、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引导民办学校、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及时公开其财务等方面的年检信息。
市教委
34
增强科研单位诚信意识,强化科研项目监管,鼓励和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全面落实过程监管、联合监察、评估审计。推动科研诚信制度建设,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强化科研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深化与市平台的信息交流,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弘扬诚实守信创新文化,在项目申报培训、评审评估、科学宣讲、文明单位创建中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培训。
市科委
35
推动网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行为监督机制,规范网络行为,促进诚信上网。进一步优化“网络社会征信网”产品结构。
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
36
提升本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研究细化评价标准,制定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办法。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功能,增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数据纠错、考核统计等功能。拓宽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全市公证机构业务系统与遗嘱登记查询系统、房产地产登记查询系统、婚姻状况查询系统、未刑查询系统及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接共享;保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与民政部门、残联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和获取。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研究探索利用信用信息管理支撑法律服务行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黑名单”和曝光制度。推出法律服务信用信息移动客户端,将便民服务信息、预警信息、监管信息等通过智能手机推送给市民。
市司法局
37
加快建设人才市场信用服务体系,创建一流的人才市场诚信环境。建立人才诚信信息归集平台,健全用人单位和申请个人失信惩戒机制,推广诚信告知承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建立完善人才诚信评价机制,建立人口诚信记录查询与应用制度,把诚信记录作为个人就业、贷款与信用卡申请、户籍管理、人才引进、社会福利保障享受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推进人才信用信息调查核实工作,在人才引进、职业资格申报等过程中,防范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对查实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记入诚信信息库,作为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参考。在医疗保险监管领域,探索依托执业医师信息库,将执业医师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诚信原则,侵害医疗保险基金利益的行为纳入执业医师信息库,与卫生部门协作,加强对执业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信用相关的人才人事信息、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和医疗保险监管信息的共享力度,按市政府统一部署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8
依托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从农产品产销服务平台供应商的供货时间、品质、消费者评价等因素入手,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服务平台中分级管理的信用评价与管理机制。探索土地流转诚信预警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三农”管理征信平台和财务管理体系。
市农委
39
完善土地出让监管机制,落实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后续监管。在竞买申请环节,设置竞买人自我承诺相关内容,即由竞买人自我承诺严格遵守市场规则、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投资建设,并按承诺接受违约处罚等内容。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机制,建立土地交易与后续合同监管的无缝衔接,为掌握竞买人全流程交易行为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有效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公信力。针对竞买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拟进一步建立竞买人信用档案记录,并将各类不良行为纳入到数据库的征信范围,逐步研究建立涵盖土地入市交易、合同履行全生命周期的信用记录数据库,探索适用于土地交易领域的信用体系应用管理机制,实现多平台信息共享和互换。在本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中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诚信建设。加强惩戒约束,对违反告知承诺的除记录诚信信息库、公开相关信息外,将限制其房地产市场准入或限制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资格。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40
研究制定水务海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完善水务海洋社会信用归集使用系统平台,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监督等行业的等级、资质、监督业务数据进行梳理整合,搭建“一个体系,一个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管理应用;在水务海洋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奖评优等环节,主动查询信用信息,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在水务海洋行业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宣传诚信典型,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市水务局
41
推动文化市场诚信体系,探索文化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建设。完善文化管理、公安、工商、文化执法等跨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演出、娱乐、网吧、网络游戏、艺术品等市场监管。依托文化部推进的全国文化市场监管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市区两级文化管理与文化执法数据在线共享,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放,发挥平台的基本数据查询、奖惩情况抄告等作用。优化现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全市联网的演出票务系统监管平台建设。
市文广影视局
42
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和使用工作机制,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创新领域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有关信用信息,在业务活动中查询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必要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
43
统筹做好“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工程”项目的建设,分阶段、有重点对30家左右被审计单位开展数据分析,完成数据采集和审计方法模型制作工作,力争完成OLA平台、管理系统功能扩展、数据中心、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数字化分析平台等功能开发。
市审计局
44
落实《市国资委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经营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等信用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国资业务信用管理,探索承接国资业务项目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探索试点国企董事(监事)个人履职信用情况报告,鼓励企业集团编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协调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推进产权交易信用管理工作,推进产权交易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产权经纪机构执业情况的记录,探索产权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推进国资业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市国资委
45
结合自贸区、徐汇分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点,积极开展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结果通过相关媒体公示,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对不同信用级别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扩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的取值范围,将银行、工商、海关等相关信用信息纳为参考依据,研究将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信息、核实的不开发票等行为纳入信用体系。推动纳税信息公开共享,实施欠税公告制度,定期通过上海税务网站、主要报刊等渠道公布欠税公告。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将偷骗税、虚开发票等典型案例在上海税务网站曝光。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形成良好税务诚信宣传氛围。
市地税局
46
完善《上海市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库”,将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流程纳入“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区两级政府统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定《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评定管理办法》,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类,并进行动态调整。制订完善《上海市统计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统计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模式。按照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信息审核纠错机制,实行政府统计机构内部审核、复核、检查、抽查等控制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推进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应用。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统计法制和统计信用教育宣传活动,对一些严重违法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市统计局
47
利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修订37项(72个子项)审批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加强行业监管,重点监管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发行,报刊散滥和摊派行为,一号多刊,买卖书号、刊号,违规转让版权,出版单位拖欠货款、高定价低折扣等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新闻出版行业行风评议,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市新闻出版局
48
完善旅游服务市场诚信建设,加强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和共享。深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加快“上海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查询系统”、“上海市出境游动态管理系统”的信息更新速度,将旅行社的等级评定情况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情况纳入上海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及等级旅社管理办法,建立旅行社、饭店旅馆、旅游推荐服务单位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旅游企业运用信用工具、实施信用管理的能力。
市旅游局
49
规范“黑名单”管理,建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违规惩戒和假冒专利查处的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将法人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个人信用状况相联,丰富信用数据内容。在“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数据库建设项目”和“上海市知识产权评议项目”评审和认定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并及时将相关单位的虚假行为信息纳入征信体系。
市知识产权局
50
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和使用工作机制,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创新领域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有关信用信息,在业务活动中查询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必要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市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51
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本市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市各区县启动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结合《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完成《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完成对各区县局物业、市场和执法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执法人员的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并全面实施,指导市物业协会做好业主(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录入规则制定、信?归集及发布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2
提高信用信息应用能力,完善民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审批和管理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在审批告知承诺、监督监理、行政执法等开展主体信用信息使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市民防办
53
完善金融市场信用服务体系,扩大信用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健全金融市场客户资信和风险评价机制,推广利率、费率与客户信用状况相结合的浮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市场环境。深化信用产品在信贷、信贷转让、票据、股票、债券等市场的使用,试点推广信用产品在期货、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保险交易、信托受益权转让等市场的应用,推动特色信用产品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质押、供应链融资中的试点使用。加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
54
完善上海口岸领域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上海口岸各监管单位与相关部门间进出口及代理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对诚信企业共同予以便利措施,对?信企业实施联动惩戒。
市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检验检疫局、上海海事局、上海边检总站
55
完善上海市文明城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测评体系,在对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与考核中,严格把握诚信标准,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创建对象的信用档案进行查询;提高包括诚信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含金量。在文明社区、小区和文明村镇的创建中结合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以诚信为内涵的各种活动。通过考评产生的创建先进,作为良好诚信记录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信用评价的参考。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56
推动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和使用工作机制,促进信用制度建设成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57
推动各部门、各区县建立完善信用档案,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市档案局
58
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和使用工作机制,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联动奖惩机制,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报送有关信用信息。
市高院
59
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录入与信息库建设、查询与告知、应用跟踪等常规性业务工作;进一步拓宽查询领域,围绕医药卫生、教育系统、海事等领域重点突破,推动行贿犯罪记录应用;进一步采取便利措施,完善网络申请查询平台,加强查询窗口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辐射面,进一步提高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市检察院
60
调整完善区级组织推进和运行机制,明确区内牵头部门和联络员,形成日常信息报送沟通机制;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启动区级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或新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将各项任务分工分解到各个区委办局;发挥区县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政府采购、人才流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小企业申请政府贷款担保等领域试点使用信用报告;围绕区域内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加快区内各类信息平台的整合,加强市信用平台区县子平台建设或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郊区县和市中心偏远区可自建市信用平台服务窗口;围绕拓展应用领域、夯实数据基础、实现平台对接的要求,实现数据、行为、应用清单编制全覆盖,促进信用信息归集正常化、信用信息使用常态化,形成一批全过程信用管理的典型成果;注重政府自身诚信建设,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各区县
61
建设完善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子平台,政府内部实现信用信息充分共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公开,加大信用信息披露力度。推动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编制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行政相对人信用管理,着力推进在工商管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收征管等领域的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试点在市场准入、人才引进等环节,将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在招标投标、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探索使用信用产品。建立完善有利于信用服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的机制,探索制定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政策,规范信用服务活动。加大信用奖惩机制和典型案例宣传,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培训。加强建设市场、交通运输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强化信用管理、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浦东新区
62
推进信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区政府信用信息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使用信用产品;以“三个清单”编制工作为抓手,深化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和商业诚信建设,强化诚信宣传活动教育和组织推进机制。
黄浦区
63
推动政府部门在资质认定、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梳理信用信息(产品)使用领域、使用事项和使用环节,汇总完善 “三清单”,编制《静安区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产品)目录[2015版]》。推进本区特色信息事项的数据归集,落实特色数据的归集责任、渠道和载体。建设公共信息信息服务静安子平台,做好应用试点。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强信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
静安区
64
建设政务平台信用信息系统,充分整合市公共信用信息、区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信息以及企业经营信息,促进信用信息的记录、使用、交换、共享。启动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试点,依托产业(科技)园区,整合信息资源,开展信用综合评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构建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为政府监管、园区服务、企业发展、金融创新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共享。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措施,加快制定各部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建立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企业差别化监管措施,细化和明确引导、激励、惩戒操作细则。强化信用产品使用,在资质认定、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人事事务、福利事务、表彰评优、行政监管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领域,探索使用信用产品。
徐汇区
65
深化信用平台建设,健全部门公共目录,将归集目录与各部门行政管理业务事项相对应,努力做到全覆盖,同时归集群租、违建、无证经营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产生的相关信息。拓展信息应用领域,强化市场主体分类监管,探索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信用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管理模式。探索市场化信用评估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鼓励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研发信用产品,推动在各行各业广泛应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协调、考核和监督的职能。强化诚信宣传,深化诚信文明创建氛围,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普及信用知识,传播诚信文化。
长宁区
66
贯彻落实《普陀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2013?2015年实施方案》,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广信用服务应用,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产品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及招投标环节的应用。围绕重点领域加强诚信体系及“黑名单制度”建设,形成政府联动、企业自律、个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普陀区
67
完成闸北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接闸北“一口受理、综合办理及先照后证”系统及“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信用平台各项应用落地。完善各项信用制度的建设,加强日常监督,促进信用制度的实施,制定闸北区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创新思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诚信实践活动形式。
闸北区
68
启动编制虹口区下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工作;完成创建上海文明城区工作中“诚信政府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围绕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目标,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宣传培训活动,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工作,推进信用产品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市信用平台在区内个部门的应用,做好信用信息记录与档案建设工作。
虹口区
69
进一步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开展市信用平台的推广和培训,继续在政府采购招标、政策扶持、公务员考核录用等领域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推进信用报告制度在商贸领域和文明单位评选等工作中的应用,安排30万元资金,对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报告酌情给予补助;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普及信息知识、传播诚信文化。
杨浦区
70
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就宝山区未来五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机制、重点领域、信用平台建设与应用、信用宣传教育等开展研究工作;建设市信用信息平台宝山子平台,完成原企业诚信档案专题数据库的升级改造;探索将使用第三方信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人员招聘等相关制度中;结合宝山区创建市文明城区工作,继续强化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守法经营氛围。
宝山区
71
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导、支持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使用信用产品,建立完善将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结合的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将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向信用服务机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服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将法人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个人信用状况相关联。
闵行区
72
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点领域,结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加强黑名单认定、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化;完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探索在资金扶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程建设等领域应用信用产品;推进“嘉定区实有企业(单位)数据信息共享与应用平台”建设,借助各政府网站,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实践;充分利用嘉定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围绕诚信宣传月、质量月、产权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社会诚实守信宣传教育。
嘉定区
73
完成“三个清单”编制工作,推进政府部门执法信息资源整合;收集、整合、共享、公开、使用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息;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定管理办法,在区政府网站,开设“黑名单”的行政执法信息发布窗口;通过“金山区信用管理和考核平台”在政府部门间实现共享;将信用信息录入时信用平台,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政府部门在行政决策、行政服务等环节,对被列入“黑名单”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积极推进信用报告的使用或信用信息查询纳入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招投标、企业评先、人事才招聘等决策环节;制定金山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信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培训。
金山区
74
以市信用平台松江区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建设运用为主线,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完善“三个清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联动奖惩机制,形成统一的黑名单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松江诚信网等媒介定期向社会曝光,完善诚信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信用奖惩的社会宣传。
松江区
75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政府信用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信用培训与教育;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管理服务中掌握的信息信息的记录,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全面落实11个重点领域目标任务,探索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建设和信用制度的宣传,普及信用文化知识;强化区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青浦区
76
完善奉贤区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启动《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做好奉贤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运维,启动市信用平台奉贤区子平台建设,贯彻奉贤区企业红黑榜发布制度,向社会发布2014年度遵纪守法创模范企业名单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加强诚信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
奉贤区
77
以全县各乡镇事务受理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事务办理、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诚信自律,推行行政管理守信践约。
崇明县
78
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维护信息主体权益,确保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征信业务和征信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开展备案和许可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征信管理,着力培育征信机构,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信用评级的市场化发展,深化和扩大评级结果运用,推广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和开展信用评级,深化和扩大评级结果运用,规范评级机构作业程序,促进评级质量的不断提高;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加强中小企业和农户信息的应用,不断拓宽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渠道;加大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集团企业、核心企业加入平台,利用融资服务平台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征信宣传长效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专题宣传”等有关活动,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79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督促上海银行业机构加大各信用系统和风险系统的查询和使用力度,鼓励银行业将高科技、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作为支持重点创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银行格式合同条款、虚假宣传、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尝试信用信息在高管准入中的应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上海银行业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使用推广工作;与同业公会共同协作,继续推动“上海银行业动产质押信息平台”、“上海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的开放和推广工作。加强?用信息共享,参与市信用平台和自贸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协助同业公会推动银行与法院之间建立“点对点”双向信息交流,尝试建立行业消保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发挥上海银行业青年送金融服务和金融知识“进小微、进郊区、进社区”活动(三进活动)的品牌效应。
上海银监局
80
完善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的界定与归集、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监管部门诚信监督以及市场机构的自我诚信约束机制。继续完善“上海地区证券营销人员信息平台”和“上海市期货业诚信数据平台”,建立“上海市基金业诚信数据平台”。扩大信息记录范围和内容,记录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与市场活动相关的所有诚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三类。扩大信用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大信用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共享力度。强化行政许可审查环节诚信把关,建立违法失信记录的说明、解释与核查制度,建立非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创新试点中的制约与激励机制,明确在日常监管检查、处罚处理中根据相关主体的诚信状况做出差别化安排。
上海证监局
81
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诚信系统的使用,把营销员从业信用记录作为行业重点关注领域,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其失信惩戒作用。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在人身险领域重点推进人身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总结平台的试运行情况,逐步予以完善改进,并力争与有关部门协调,把全市医疗就诊信息纳入平台,推动行业健康险风险管理工作和信息化水平提升。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诚信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上海保监局
82
积极参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交换共享,加强海关AA类企业评选工作中对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记录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产品的使用。丰富完善海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失信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增强对违法案件的社会警示作用。结合年度对各类别进出口企业的清理复核工作,进一步落实修订后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保障高资信企业享受相应通关便利措施,在上海海关外网公布上海关区全部AA类、A类、C类、D类企业名单,并积极向“上海诚信网”及工商、税务、外汇、商委、口岸办、经济信息化委、行业协会提供诚信企业名单,切实扩大海关?用管理的影响力。
上海海关
83
进一步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围绕修订后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用管理工作规范》,出台操作指南,完善监管类信息投送相关制度,加强与市信用平台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信用分类管理,利用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做好检验检疫企业评级工作,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名牌战略、出口免疫、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管理,以及扶优扶强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工作,依托分类管理和产品风险分级,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企业退出制度,借助市信用平台形成与各执法单位信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