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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6-15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0)7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制度性、应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项目的建设与推进,支持信用产品的应用推广,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等的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培训,信用产品的创新研发,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以及信用知识普及教育(详见附件)。
鼓励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发动本行业本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依法设立1年以上。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实施能力,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并投入必要的专业人员。
(四)所申报项目应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014年12月31日。
(五)信用知识普及教育项目的申报单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广播电视行业3年以上;具备优秀的公益广告制作能力;拥有广泛、多元的媒体播出渠道(至少8家以上)。
(六)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打印);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最近的(截止当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项目自筹资金证明材料(如自有资金证明凭证、银行贷款承诺书或贷款合同、其他资金来源说明等,须加盖公章);
(五)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录见“上海诚信网”,网址为:www.shcredit.gov.cn);
(六)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资金支持方式与额度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即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与专项资金比至少应为1:1或以上),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
其中,信用知识普及教育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资助额度一般按项目合同金额确定。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1.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点击“申报预审”窗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在线填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上传多个文件。
    3.申报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须在线打印项目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共一式三份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信用管理处。
4.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报材料应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不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二)项目申报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信息化委信用管理处
联 系 人:郑理莹、王晋
联系电话:23112771、23112685
地    址:人民大道200号1342室
邮    编:200003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电话:60805542、60805543
 
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指南
2.2012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
 
一、信用产品的应用推广
支持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资质认定、评比评价、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及市场交易等领域批量使用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第三方信用报告(至少使用50份以上)。对城市运行、生产、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具有明确的信用产品应用推广计划和较大示范效应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不含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二、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等的建立完善
支持行业、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等。对城市运行、生产、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围绕市场监管、行业管理,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的具有示范意义、注重制度建设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不含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三、信用管理培训
支持开展信用管理培训(至少累计培训300人次以上)。对面向国有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及公务员、学生等群体开展的受益面较广、培训基础与实施条件较好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四、信用产品创新研发
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从市场需求出发,创新研发信用技术或信用产品。对面向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创新开展的信用管理产品研发,以及其他具备较好研发基础、较强创新性与实用性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五、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
支持应用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完善。对与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合同履行、电子商务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含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事业单位(非全额拨款)、社会组织。
六、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支持围绕诚信价值取向开展“诚信上海”系列公益广告制作,并在本市各主流电视媒体集中滚动播出。对具有丰富的公益广告专业制作经验、广泛的主流电视媒体传播渠道的申报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主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附件2:
2012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表
本表仅为样表,请勿直接填写、报送,仅供申报单位参考。项目申报时须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按系统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和打印。
一、单位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纳税区县
 
所在区县
 
注册资本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联系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信用等级
 
主管部门
 
职工总数*
       人
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人
从事研发工作人数*
       人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传真
 
法人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单位
类型*
1.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
4.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合作制企业           6.中外合资企业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8.外商独资企业     9.港、澳、台投资企业           10-1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0-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0-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社会团体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           13.基金会                  14.其他
主要业绩
 
二、单位扩展信息
1.单位主要经营(业务)范围
主要经营(业务)范围*
 
2.单位其他特性(申报单位是否属于下属领域或行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
  □否
□是     战略性新兴产业7大领域
市征信办备案信用服务机构*
  □否
□是     备案登记证明编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否
□是
3.上年度财务状况表
总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三、项目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分属领域*
 
项目起止时间*
___年___月 至 ___年___月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项目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四、项目扩展信息
1.本项目人员情况表(含项目负责人与联系人)
姓名*
单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工作年限*
备注
 
 
 
 
 
 
 
 
 
 
 
 
 
 
 
 
 
 
 
 
 
 
 
 
 
 
 
 
 
 
 
 
 
 
 
 
2.本项目合作单位信息
1.本项目已同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录见“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建立合作关系*
□否
□是
(主要合作内容)
2.本项目拟同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录见“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建立合作关系*
□否
□是
(拟合作内容)
3.本项目申请或获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情况
1.本项目是否已经获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
□否
□是(具体情况)
2.本项目是否正同时申请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
□否
□是(具体情况)
五、项目资金
项目总投资
投资总额(万元)*
 
总投资构成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其他(万元)*
 
 
 
总投资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万元)*
 
 
 
 
总投资用途
用途*(请按费用科目逐一列明)
金额(万元)*
用款时间*
备注
 
 
 
 
 
 
 
 
 
 
 
 
合计(万元)*
 
申    请
专    项
资    金
用    途
用途*(请按费用科目逐一列明)
金额(万元)*
用款时间*
备注
 
 
 
 
 
 
 
 
 
 
 
 
合计(万元)*
 
: 1.总投资及专项资金用途中涉及设备购置及软件购置的,需在备注栏表述主要购置设备或软件名称、拟购置数量、主要用途及购置理由等。
2.总投资及专项资金用途中涉及购买服务支出的,需在备注栏表述所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用途及计算依据。
3.专项资金用途涉及设备购置的,用于设备购置的专项资金费用一般不得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30%。
4.应科学、合理地测算项目总投资额和申请支持金额,专项资金实际支持金额与申请支持金额不一致时,项目申报单位不得随意减少项目总投资额。
六、项目概述
栏目名称
内容(每栏2000字以内)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项目立项必要性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三、项目建设目标*
 
四、项目方案主要内容及主要特色 (属项目指南中优先或重点支持范围的,请明确表述) *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实施条件落实情况,如项目资金及其他工作基础筹备等方面)*
 
六、计划进度和组织安排*
 
七、验收指标*
 
八、其他
 
九、申报单位意见(书面申报材料需签章)
本单位已认真了解《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承诺本次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本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本单位愿意按照《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本单位承诺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十、合作单位意见(建议提供合作单位合作意向证明,尤其合作单位涉及政府部门的)
 
注:专项资金申请项目一经确定予以支持,项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七、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1
 
注册法人登记证书(企业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公章)*
3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
4
 
项目自筹资金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5
 
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信用报告,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需提供)
6
 
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7
 
申报单位认为须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本表中标“*”的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