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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12-18 00:00:00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以及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8号)精神,提高本市信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信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相关文件可在上海市人事局网站(www.21cnhr.gov.cn)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hanghaiit.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人 事 局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加快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8号)精神,结合上海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本市开展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信息领域“653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围绕上海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重点,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步伐,不断优化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动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本市信息化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为加快本市信息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国家信息领域“653工程”办公室已将上海市列为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国家“653工程”的要求和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6年下半年起,对全市信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重点是各类中高级人才。通过培训,使中高级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适合本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化人才梯队建设。
  三、组织机构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组织实施,成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办”)。成立上海市信息化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
  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日常工作。市信息“653工程”办设在市信息委。
  专指委在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的指导下,为本市信息化人才知识更新提供咨询意见,对培训体系建设等实施评估。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接受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三类:
  A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已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以上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或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信息化认证证书(如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B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条件的人员。
  C类:有一定的学历和经历,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育以及高级研修班等培训方式。
  五、实施内容和要求
  (一)实施内容
  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将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信息化应用等重点领域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及公共科目的培训,重点开发知识融合类、技术前瞻类、应用工具类等培训课程。
  组织编制《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科目指南》,制定科目的培训要求,认定一批优秀课程,整合教学资源,力争有较多课程列入国家“653工程”培训课程目录。
  (二)实施要求
  1.在信息领域“653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信息委、各相关行业(专业)协会应根据上海信息领域的人才需求特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653工程”培训工作,并根据工作安排完成培训任务。
  2.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结合信息化建设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开展与岗位业务相关的专项技术培训。经认定后可纳入信息领域“653工程”。
  3.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信息领域“653工程”的重要性,组织安排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各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情况作为职业能力考核、人员岗位聘用和人员使用的依据之一。
  4.参加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对考核合格者发放证书并记录相应的学时和成绩。
  5.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将信息领域“653工程”列入市信息委信息化发展专项,每年落实一定专项经费,用于“653工程”的实施。
  2.将信息领域“653工程”列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653工程”总体计划中,并给予重点资助。
  3.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经费要支持信息领域“653工程”,各单位要鼓励信息化人才参加信息“653工程”专项知识更新培训,落实知识更新培训计划。要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内容。
  4.开展信息“653工程”专项培训的相关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尽量减轻学员负担。
  (二)制度保障
  1.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参加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用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证书》以及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用印的《上海市继续教育证书(信息技术领域)》。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统计、证书登记和管理工作。
  2.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由市“653工程”办组织专指委的专家对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师资等进行评估,实施监督检查,确保信息领域“653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
  3.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信息领域“653工程”进展情况,发布列入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课程及相关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工作联系制度。由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信息委、信息领域各行业(专业)协会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联系网络,定期交流工作情况,落实工作计划。
  5.建立上海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服务管理综合平台,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撑。
  七、实施步骤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在信息领域“653工程”的实施中,要不断完善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同时做好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一)筹备阶段(2006年下半年)
  2006年下半年开始筹备,成立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市信息化专指委。广泛开展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调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着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科目指南》的研究。2006年底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正式启动的同时,试点培训班开班。
  (二)实施阶段(2007年-2010年上半年)
  全面实施信息领域“653工程”项目,开发一批培训课程,形成有本市特色的培训课程体系,力争有较多的课程列入国家培训课程目录。梳理信息领域分类人才岗位,制定分类人才标准。建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和证书登记管理机制,加快教材库和信息专业人才库的建设,形成信息化人才管理的基本模式。完成计划培训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评选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培训机构,并予以表彰。研究规划下一步信息化人才培训工作任务。
  附件: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协调小组
  组 长:郑惠强(市信息委副主任)
  副组长:凌永铭(市人事局专技处处长)
      郭中朝(市信息委科技处处长)
  成 员:张 玥(市信息委科技处副调研员)
      孙薇蓉(市人事局专技处)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办公室
  负责人:郭中朝、张  玥
  成 员:丛建平、高  华、吴亦闻